
公告日期:2022-10-26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五期)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300 亿元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10亿元
发行人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增信措施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评级 AAA,本期债券无评级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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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1号——募集说明书(参考文本)(2022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批准情况及注册情况
2022年1月29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百三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300亿元储架公司债的议案》,同意公司注册额度不超过300亿元储架公司债。
2022年2月24日,深圳市国资委出具了《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投控公司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300亿元公司债券批复》(深国资委函[2022]77号),同意公司注册发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公司债券。
本公司于2022年4月8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724号文”,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含)300亿元的公司债券的注册。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二、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3,599.09亿元(2022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3.68%,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6.0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10.53亿元(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0.61亿元、114.61亿元和106.38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倍。
发行人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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