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21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20年8月2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27号文同意注册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5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根据2021年1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固定收益部发布的《关于调整深市固定收益产品审核及发行业务时限等相关事项的通知》,“根据《疫情防控期间深市固定收益审核及发行业务相关问题解答》自2020年2月1日起暂缓计算的有关审核业务时限以及批复、无异议函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恢复计算”,该批文尚处有效期内。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广东省粤科金融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第三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本期债券发行后,本次债券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1,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A,主体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2,432,821.57万元(2022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33.24%,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43.4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52,745.11万元(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315.20万元、19,617.75万元和119,302.38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
及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3+2年),附设第三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9、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2.30%-3.3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2年10月24日(T-1日)向网下专业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2年10月25日(T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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