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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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武团有汉限公 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
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一期)
发行公告
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二〇二二年十月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
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重要事项提示
1、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20 号文注册公开
发行面值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
量为 1,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
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
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
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
主体评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
资产为 2,912,451.28 万元(2022 年 6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
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32.23%,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1.89%;发行人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32 亿元(2019-2021 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7,982.71 万元、10,235.21 万元
和 21,528.65 万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
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
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
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
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
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特殊权利条款(如有):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
赎回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9、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3.20%-4.0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
票面利率。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10 月 24 日(T-1 日)在深圳交易
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
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
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
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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