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0-21
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
新创业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一期)更名的公告
2022 年 9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证监许可〔2022〕2120
号”文注册了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一期)的发行(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本期债券申报时命名为“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因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将继续聚焦主业,有利于加快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进而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为“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一期)”。
现相关各方对本次债券公告材料中涉及名称变更的内容及有关事项作出如下说明:
一、 名称已变更的文件
下列文件名称中的“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已经变更为“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一期)”,并重新盖章(或签字)确认效力:
1、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2、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以上文件对名称作出修改后,未对文件中的实质内容造成影响。
二、 名称未变更的文件
下列文件名称中的“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未作变更(以下简称“未变更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文件:
1、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2、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未变更文件之法律效力
发行人承诺第二条中的相关文件同样适用于“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一期)”,文件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变。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承诺第二条中的相关文件同样适用于“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数字经济)(第一期)”,文件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不变。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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