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10-21
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 1 号光谷软件园 1.1 期产业楼 A1 栋
2层 1 号)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业公司债券
(数字经济)(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武汉光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10亿元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
增信情况 无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评级AA+、本期债券债项评级AA+
资信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层)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和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2019 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公司信
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
第 1号——募集说明书(参考文本)(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
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
情况编制。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和其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和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次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
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
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
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和其他关
联方参与本次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
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
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和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
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
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
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
关章节。
一、本次债券发行前,公司最新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2,912,451.28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股东权益合计);本次债券发行前,发
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3,248.86 万元(2019-2021 年
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7,982.71 万元、
10,235.21 万元和 21,528.65 万元),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
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债券的发行和上市流通安排见
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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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