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24
债券简称:22 广发 C1 债券代码:148085.SZ
债券简称:22 广发 C2 债券代码:148086.SZ
债券简称:22 广发 C3 债券代码:148121.SZ
债券简称:22 广发 C4 债券代码:148122.SZ
债券简称:23 广发 D1 债券代码:148166.SZ
债券简称:23 广发 D2 债券代码:148238.SZ
债券简称:23 广发 D3 债券代码:148331.SZ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
事先告知书》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2023 年 7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文件以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广发证券”或“公司”)出具的公告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平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2 广发 C1”,债券代码:148085.SZ)、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2 广发 C2”,债券代码:148086.SZ)、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2 广发 C3”,债券代码:148121.SZ)、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次级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2 广发 C4”,债券代码:148122.SZ)、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3 广发 D1”,债券代码:148166.SZ)、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3 广发 D2”,债券代码:148238.SZ)、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23 广发 D3”,债券代码:148331.SZ)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相关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和
发行人 2023 年 7 月 18 日披露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公告”),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被调查情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发证券”)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
监立案字 0382023005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zse.cn)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4)。
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
〔2023〕40 号),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证监会对本案已调查完毕,依法拟作出行政处罚。
广发证券担任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尚生态”)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主承销)机构,签字保荐代表人为王鑫和杨磊杰。
经查,广发证券涉嫌在为美尚生态 2018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提供保荐(主承销)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含有虚假记载的文件,包括:核查大额银行存
款账户程序设计不到位,对美尚生态银行存款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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