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16
债券代码:148079.SZ 债券简称:22 龙建 0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2023 年 1 月 16 日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以及《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公告》,由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出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简称:22 龙建 01。
(2)债券代码:148079。
(3)发行规模:本期发行 12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2.70%。
(6)到期日:2027 年 9 月 28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
分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5 年 9 月 28 日。
(7)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9 月 28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8)信用级别: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级。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深圳市龙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名称变更,具体情形如下:
(一)原中介机构概况
原中介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李惠琦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和变更生效时间
根据发行人整体审计工作需要,经决定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发行人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审计的服务机构。此项变更自审计业务约定书签订日起生效。
2、变更的决策程序
该项变更已经过发行人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审议,符合公司章程。
3、持有人会议
该项变更无需取得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
(三)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新任审计机构的执业资格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法律法规等规则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不存在被立案调查等情形。
(五)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
本次变更自《审计业务约定书》签署之日起生效,新任会计师事务所自《审计业务约定书》签署之日起开始履职。
(六)移交办理情况
截止发行人公告披露日,变更前后的审计机构工作已移交完毕,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开始进行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国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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