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2025 年兑付兑息及摘
牌公告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2 润资 01
债券代码:148046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28 日
最后交易日:2025 年 8 月 28 日
兑付日:2025 年 8 月 29 日
摘牌日:2025 年 8 月 29 日
计息期间:2024 年 8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
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品种一)(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
支付 2024 年 8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
本金,为确保付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华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3、债券简称:22 润资 01
4、债券代码:148046
5、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5.00 亿元
6、期限:本期债券为 3.00 年固定利率债券。
7、当前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本计息期内票面利率为 2.80%
8、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8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0、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5 年 8 月 29 日(如遇法
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1、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3、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22 润资 01”在本计息期内的票面利率为 2.80%,每 10
张“22 润资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 1028.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 张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 1022.4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 1028.00元。
三、债权登记日、兑付兑息日、摘牌日及最后交易日
1、债权登记日:2025 年 8 月 28 日。
2、债券兑付兑息日:2025 年 8 月 29 日。
3、债券摘牌日:2025 年 8 月 29 日。
4、最后交易日:2025 年 8 月 28 日。
四、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8 月 28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
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2 润资 0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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