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23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 栋楼)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募集说明书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42 亿元(含)
担保情况 无
信用评级结果 发行人主体评级 AAA,
本期债券评级 AAA
发行人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签署日期: 二〇二二年八月
声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本次债券发行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
3360 号),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20 亿元(含),本期债券为该批复项下的第四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2 亿元(含)。本期债券是发行人无担保的一般负债,与发行人其他现存的或将来的无担保和非次级的一般负债处于同一清偿顺序。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为 510.49 亿元人民币(2022 年 6 月
末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合计);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4.1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4.22%。本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1.10亿元(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三、评级情况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期债券的主体评级为AAA,债项评级为AAA,中证鹏元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自本期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期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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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