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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04 15:52:09 股吧网页版
22广新Y1:关于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04

关于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1 广新 03 债券代码:149507.SZ

债券简称:21 广新 06 债券代码:149596.SZ

债券简称:22 广新 Y1 债券代码:148022.SZ

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四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经发行人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储架式公司债注册申请。

2019 年 7 月 25 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
广东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施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的通知》(粤国资财务[2019]19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新控股集团实施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的批复》(粤府资[2019]187 号)、《广新控股集团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广新控股集团开展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革试点授权清单》,发行人向银行间交易商协会、证监会、国家发改委等机构申请注册直接债务融资额度事后备案。本次发行无需广东省国资委出具同意发行的批复。

(二)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113 号文)同意,发行人注册通过在中国境内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50 亿元(含 15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发行人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发行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代码 149507.SZ,简称“21 广新
03”);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发行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债券代码 149596.SZ,简称“21 广新 06”);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发行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 148022.SZ,简称“22 广新 Y1”)。
二、 重大事项

(一)原中介机构概况

原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3年11月6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2-9层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
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本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和变更生效时间

因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业务服务期限届满,发行人需变更审计机构,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未来业务拓展和审计需求等情况,发行人决定聘请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此项变更于双方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后生效。

2、变更程序履行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情况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合法合规,已经过发行人内部有权决策机构的审议,符合发行人相关管理要求。

3、新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新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20年06月28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001室(部位:自编01-04、06单元)(仅限办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N3YT81

经营范围: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信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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