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25
债券简称:22 广发 Y2 债券代码:14800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
2023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年度债权登记日:2023 年 7 月 26 日
本年度债券付息日:2023 年 7 月 27 日
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将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支付 2022 年 7 月 27 日至 2023 年 7 月 26 日
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永续次级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22 广发 Y2;债券代码:148004。
3、发行规模:人民币 50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于发行人依照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之前长期存续,并在发行人依据发行条款的约定赎回时到期。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存续的前 5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 3.53%,自第
6 个计息年度起,每 5 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6、赎回权:于本期债券第 5 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发行人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赎回本期债券。
7、起息日:2022 年 7 月 27 日。
8、付息日:若发行人未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每个付
息年度的 7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
9、付息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年付息一次。如发行人决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应在付息日前 10 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10、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22 广发 Y2”的票面利率为 3.53%,本次付息每手(面值 1,000
元)“22 广发 Y2”派发利息人民币 35.3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28.24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35.30 元。
三、本期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付息日
1、付息债权登记日:2023 年 7 月 26 日
2、付息日:2023 年 7 月 27 日
3、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3 年 7 月 27 日
4、下一付息期债券面值:100 元/张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53%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3 年 7 月 26 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派息款到账日前 2 个交易日,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债券持有人可自付息日起向其指定的结算参与人营业部等机构领取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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