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09
债券代码:148003.SZ 债券简称: 22 福控 0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出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全称: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0 亿元。
3、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5、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 年 7 月 27 日。
6、到期日:2027 年 7 月 27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
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5 年 7 月 27 日。
7、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一)交易概况
经友好协商,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福田投控”)受让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集团”)及深圳市福田建设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建设”)持有的深圳市金地新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所有股权。同时,发行人向项目公司发放股东借款,用于偿还项目公司对金地集团及福田建设的股东借款。发行人需要支付的总交易对价约为 727,672.53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项目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 17,094.98 万元,发行人 2022 年度营业收入
为 25,914.97 万元,项目公司 2022 年度营业收入占发行人 2022 年度营业收入的
比例为 65.96%,本次交易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
第 2 号——临时报告(2023 年 10 月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情况
1、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816342
成立日期:1988 年 1 月 20 日
注册资本:451,458.3572 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俊灿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兴办各类实体( 具体项目需另报 );经营进出口业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发行人持有金地集团股权比例为 7.79%,发行人与金地集团构成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深圳市福田建设房地产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604648
成立日期:1983 年 12 月 1 日
注册资本:8,028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沐豪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投资与建设的咨询、房地产销售及中介服务、房地产营销策划;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民用与工业建筑工程、水电工程,空调安装工程;建筑五金、涂料的购销;自有房屋租赁;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信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市场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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