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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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晋江房建安置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
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17 年 6 月 23 日
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 晋江房建安置房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
下简称“ 晋江安置房”)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
参与“ 晋江安置房”的转让业务。
二、 “ 晋江安置房”设立日期为 2017 年 4 月 11 日。 优先
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 17 晋房 01”,证券代码
为“ 116552”,到期日为 2017 年 12 月 30 日,还本付息方
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证券简称“ 17 晋房 02”,证券代
码为“ 116553”,到期日为 2018 年 12 月 30 日,还本付息
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证券简称“ 17 晋房 03”,
证券代码为“ 116554”,到期日为 2019 年 12 月 30 日,还
本付息方式为定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三、 “ 17 晋房 0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
“ 17 晋房 0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 17
晋房 03”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
四、 对首次参加“ 晋江安置房”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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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
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
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 “ 晋江安置房”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
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7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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