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25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 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规则》的要求,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由发
行人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发行人应当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信息披露事
务负责人和联络人的信息,并及时披露其变更情况。
据此,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存续
期债券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李景中先生变更为赵杰先生。
债券代码: 114502.SZ 债券简称: 19 同煤 02
债券代码: 151102.SH 债券简称: 19 同煤 01
债券代码: 150775.SH 债券简称: 18 同煤 06
债券代码: 150452.SH 债券简称: 18 同煤 03
债券代码: 150191.SH 债券简称: 18 同煤 01
债券代码: 114230.SZ 债券简称: 17 同煤 04
债券代码: 114229.SZ 债券简称: 17 同煤 03
债券代码: 145368.SH 债券简称: 17 同煤 02
债券代码: 145313.SH 债券简称: 17 同煤 01
债券代码: 135343.SH 债券简称: 16 同煤 01
债券代码: 1380178.IB 债券简称: 13 同煤债
债券代码: 1180145.IB 债券简称: 11 同煤债 01
债券代码: 1180146.IB 债券简称: 11 同煤债 02
(二)新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赵杰先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山西应县人,中共党员。曾任大同煤矿
集团公司副总经济师、审计部部长,大同煤矿集团(香港)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
马道头煤业公司监事。现任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代理总会计师。
电话: 0352-7868465
传真: 0352-7868455
联系地址: 山西省大同市矿区新平旺
二、影响分析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上述变动属于公司正常的
人事变动, 未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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