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金鲁班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的关注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2-06
关于对山东金鲁班集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的关注函
固收部关注函【2017】第 17 号
山东金鲁班集团有限公司:
近日,我部关注到你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以下不规范事项:
一、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不完整。你公司申报的山东金鲁班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转让条件确认申请文件中未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德州路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对德州市公路工程总公司金额为3500万元的担保信息。同时,你公司申报的山东金鲁班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中未披露截至2016年6月底德州路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对德州市公路工程总公司金额为9000万元的担保信息。
二、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截至2016年12月底,你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十二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四十条等相关规定,我部予以监管关注。请你公司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高度重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设,并就上述事项说明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于2017年2月15日前向我部提交书面说明。
同时,我部提醒你公司严格遵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
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固定收益部
2017 年 2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