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6-29
2023年第一期杭州高新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2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2023年第一期杭 州高新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及债权代理人,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 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的相关要求,对杭州高新国 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进行了 跟踪和分析,出具本报告。本报告中报告期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 月31日。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杭州高新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信息 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向中信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在本报告中对有关审 计报告等专业数据及事项的引述,不表明中信证券对这些报告、数据的 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中信证券未对相关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相关债券 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杭州高新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跃华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900号3层3005室
公司属性: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股权投资;人力资源服务(不含 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杭州高新区(滨江)财政局持有发行人100.00%的股权,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2023年第一期杭州高新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
司 债 券 ( 债 券 简 称 : 23 杭 高 新 债 01/23 杭 高 01 , 债 券 代 码 :
2380061.IB/111113.SZ)。
(二)发行总额:人民币5亿元。
(三)起息日:2023年3月17日。
(四)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7年,在存续期第5个计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五)债券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债券发行时票面利率为3.3%。
(六)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5年末,发行人有权选择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工作日披露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可选择将回售部分债券转售或予以注销;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八)还本付息方式:本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证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
(九)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以簿记建档、集
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 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十)发行对象:本期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承 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户的机 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和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向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公开发行。
(十一)债券担保: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二)信用级别: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 评定,发行时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 13日出具的 《2023年第一期杭州高新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跟踪信用等级为 AAA,未发生变 化。
(十三)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
(十四)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债权代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发行人已按照“2023年第一期杭州高新国有控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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