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5
惠州仲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22 仲恺债”票面利率调整和
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
1. 利率调整:根据《2022年惠州仲恺城市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作为“22仲恺债”(债券代码:111111.SZ)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4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公司决定行使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至2.70%,即“22仲恺债”债券存续期后4年的票面利率为2.70%。
2.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
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4. 回售价格:人民币80元/张(不含利息)。投资者选择
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8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2
仲恺债”。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5. 回售登记期: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仅限
交易日)。
6. 回售资金到账日:2025年6月16日。
7. 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8.发行人拟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最终是否转售,以回售结果公告说明为准。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3年(2022年6月15日至2025年6月14日)票面利率为3.52%;在本期债券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4年(2025年6月15日至2029年6月14日)的票面利率为2.7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调整票面利率前,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证券 每张兑 每张派 每张派
业务 派息/兑 年利
序号 起息日 计划 付本金 息金额 息/兑付
类型 付日 率(%)
面值 额(元) (元) 额(元)
2022-0 2023-06-
1 派息 3.52 100 - 3.52 3.52
6-15 15
2023-0 2024-06-
2 派息 3.52 100 - 3.52 3.52
6-15 15
3 派息 2024-0 2025-06- 3.52 100 20.00 3.52 23.52
及提 6-15 15
前兑
付
派息
及提 2025-0 2026-06-
4 3.52 80 20.00 2.816 22.816
前兑 6-15 15
付
派息
及提 2026-0 2027-06-
5 3.52 60 20.00 2.112 22.112
前兑 6-15 15
付
派息
及提 2027-0 2028-06-
6 3.52 40 20.00 1.408 21.408
前兑 6-15 15
付
派息
及全 2028-0 2029-06-
7 3.52 20 20.00 0.704 20.704
部兑 6-15 15
付
调整票面利率后,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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