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5-25
债券简称:22 大横琴债 01(银行间) 债券代码:2280175.IB
债券简称:22 横琴 01(深交所) 债券代码:111109.SZ
债券简称:22 大横琴债 02(银行间) 债券代码:2280176.IB
债券简称:22 横琴 02(深交所) 债券代码:111110.SZ
2022 年第一期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重大事项的债券代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2 年 5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22 年第一期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代理协议、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或“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1、无偿划转概述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下属珠海大横琴城市新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100%股权中的 90%股权无偿划转至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委会持有,其余 10%股权划转至广东省
财政厅持有,划转基准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21 年末,珠海大横琴城市新中心发展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为 238,993.9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 97,746.40万元;占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末总资产和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分别为 2.23%和 2.31%。标的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884.4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3,342.95 万元。标的上述指标在合并范围内均占比较小,上述子公司股权划转事项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相关决策情况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珠海
市国资委”)2022 年 3 月 17 日印发的《关于无偿划转珠海大横琴城
市新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方案的意见》(珠国资〔2022〕51
号)以及广东省财政厅 2022 年 4 月 16 日印发的《广东省财政厅关于
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股权事项的意见》,珠海市国资委和广东省财政厅均同意公司股权划转事项。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完成上述资产相关变更手续。
3、影响分析
公司经营状况稳定,上述变更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实质性影响。公司保证相关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二、债权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债权代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权代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王继东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1 楼
联系电话:0755-23835888
邮政编码:518048
特此公告。(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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