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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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11089 债券简称:20 芜专 01
2020 年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战略性新兴产业
专项债券 2021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次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0年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1年2月24日,凡在
2021年2月24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
的利息;2021年2月24日(含)前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
派发的利息。
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0年2月
25日起息的2020年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
券(简称“20芜专01”、“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1089)将于2021
年2月25日开始支付本期债券2020年2月25日至2021年2月24日期间的
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根据
《2020年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募集说
明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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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20 年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战略性新兴产业
专项债券;
2、债券简称:20 芜专 01;
3、债券代码:111089;
4、发行人: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发行规模:人民币 7.7 亿元;
6、债券期限: 7 年, 在债券存续期的后 5 年分别按照 20%、 20%、
20%、20%、20%的比例偿还本金;
7、债券利率:3.79%;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企业债券;
9、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付
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4、5、6、7个计息年度末逐年分别偿
付发行总额的20%,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
一起支付。
10、起息日:2020 年 2 月 25 日;
11、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
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
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债权登记日所在计
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2、付息日:2021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2 月 25 日为上一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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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13、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
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4、本金兑付日:兑付日期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2 月 2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5、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6、本次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7、下一计息期间起息日:2021 年 2 月 25 日
二、本期债券本年度付息情况
1、本次付息计息期限:2020 年 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2 月 24 日。
2、利率:3.79%。
3、债权登记日:2021 年 2 月 24 日。
4、债券付息日:2021 年 2 月 25 日。
5、还本付息方式: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付
条款,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3、4、5、6、7 个计息年度末逐年分别偿
付发行总额的 20%,最后五年每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兑付的本金部分
一起支付。
三、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79%。每 10 张“20 芜专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37.90 元(含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7.90 元,扣税后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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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0.32 元。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2 月 24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2021 年 2 月 24 日买入本期
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1 年 2 月 24 日卖出本期债
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五、付息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
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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