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8
招商中证机器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1、招商中证机器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招商中证机器人ETF”、“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855号文准予注册。
2、本基金的基金类别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9日进行发售。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2种方式。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及市场情况适当调整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7、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投资人在认购时间内可多次提交认购申报,认购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需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50万份以上(含50万份)。投资人在认购时间内可以多次认购。
8、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2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下同)。
若募集期内有效认购申请份额全部确认后不超过 20 亿份(折合为金额 20 亿元人民币,下同),基
金管理人将对所有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在募集期内任何一日(含第一日)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合计累计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超过 20 亿份,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日比例确认时,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20 亿份-末日之前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合计有效认购申请份
额总额)/末日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合计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
末日投资者网上现金认购或网下现金认购申请确认份额=末日提交的有效网上现金认购或网下现金认购申请份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末日之前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合计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和“末日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合计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总额”都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本基金将按照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对末日每笔有效认购申请份额进行部分确
认处理,因对每笔认购明细处理的精度等原因,最终确认的本基金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累计有效认购份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可能会略微超过 20 亿份。末日认购申请确认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机构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另请投资者注意,本基金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认购确认方式,将导致募集期末日认购的投资者的认购确认份额低于认购申请份额,可能会出现认购确认份额对应的认购费率高于认购申请份额对应的认购费率的情形。
9、投资人在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认购申请提交后如需撤销以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人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人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投资人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10、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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