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03
易方达中证 AAA 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七月
易方达中证 AAA 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易方达中证 AAA 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
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准予易方达中证 AAA 科技创新公司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82 号)进行募集。
2.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指数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兴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 本基金将于 2025 年 7 月 7 日进行发售。本基金的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
下现金认购 2 种方式(本基金暂不开通网下债券认购),其中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7 日,网上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7 日。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
时间作出调整,本公 司将作 出相应调整并及时 公告。基金管理 人根据认购的情 况可适当调整募集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
5.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会员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 购;网下 现金认购是指投 资人通过基金管 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6.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
金账户。如投资者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 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上 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 投资基 金账户;上海证券 交易所证券投资 基金账户只能进 行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 交易。 如投资者需要参与 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则应开 立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
投资者应保 证用于 认购的 资金来 源合 法,投 资者应 有权自 行支配 ,不存 在任何法 律上、合约上或其他方面的 障碍。投资者已提交 的身份证 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如 已过有效期,请及时办理相关更新手续 ,以免影 响认购。投资者在认 购时还应遵守销售机 构有关反洗钱的相关要求,配合提供必要的客户身份信息与资料。
7. 本基金的认购费用或认购佣金不超过认购份额的 0.40%。
8. 募集规模上限
本基金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 3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下同)。
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 含第一天 )当日募集截止时间 后累计有效认购申 请份额总额超过 30 亿份(折合为金额 30 亿元人民币),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末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规模的有效控制。当发生末 日比例确 认时,基金管理人将 及时公告比例确认情 况与结果。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30 亿份-末日之 前有效认 购申请份额总额)/末日有效认
购申请份额总额
末日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份额=末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份额×末日认购申请确认比例
“末日之前有效认购申 请份额总 额”和“末日有效认 购申请份额总额” 都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将 按照末日 认购申请确 认比例对 末日每笔有效认购 申请份额进行部分确认处理,因对每笔 认购明细 处理的精度等原因, 最终确认的本基金累 计有效认购份额(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可能会略微超过 30 亿份。末日认购申请确认份额不受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的记录为准。
9.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 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投 资者以及 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 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人。
10.网上现金认购单 一账户每笔 认 购份额 需为 1,000 份或 其整 数倍,最高 不得超过
99,999,000 份。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 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 每笔认购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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