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26 19:20:06 股吧网页版
关于广发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合并及相关业务安排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7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合并及相
关业务安排的公告

根据《广发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广发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旗下广发上海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8600;场内简称:上海金;扩位证券简称:上海金 ETF;以下简称“本基金”)实施基金份额合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的合并

1.份额合并权益登记日:2025 年 5 月 30 日

2.份额合并除权日:2025 年 6 月 3 日

3.份额合并对象:份额合并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

4.份额合并方式

(1)基金份额合并后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与 2025 年 5 月 23 日上海黄金交
易所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午盘价的百分之一基本一致。

(2)份额合并后基金份额的计算公式

合并比例=(X÷Y)÷(I÷100)

其中,X 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的
本基金资产净值,Y 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额,I 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午盘价,合并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至小数点后 8 位。

2025 年 5 月 23 日,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的本基金资
产净值为1,968,259,607.35元,该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为268,393,644.00份,该日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金集中定价合约午盘价为 776.65 元/克。根据上述公式,本基金本次基金份额合并比例为 0.94424525。

权益登记日日终,本基金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基金管理人的委托,按照上述合
并比例对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实施合并,并进行变更登记。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合并产生的小数点后基金份额将按照“上进位”的原则进行取整,即将小数点后基金份额均进位为 1 份,合并后的基金份额以登记结算机构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进位处理所需资金由本基金管理人弥补,并于份额合并日计入基金资产。

(3)份额合并后的基金份额净值

份额合并日(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净值=份额合并日基金资产净值÷合并后的基金份额总数。

合并后的基金份额净值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

5.份额合并结果的公告和查询

2025 年 6 月 3 日,本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基金份额合并结果,敬请基金份额
持有人关注并妥善处置自身权益情况,自公告当日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其所属销售机构和指定交易的券商查询合并后其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相关业务安排

鉴于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基金将对份额合并期间的其他相关业务办理做如下安排:

1.基金份额合并后,本基金最小申购、赎回单位不变,仍为 30 万份。

2.为顺利实施本次份额合并,本基金于份额合并权益登记日前一个交易日
(2025 年 5 月 29 日)至份额合并权益登记日(2025 年 5 月 30 日)期间暂停办
理以本基金为标的证券的约定式购回业务,并于 2025 年 6 月 3 日起恢复正常办
理。

期间,本基金基金份额正常交易,正常办理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三、风险提示

1.基金份额合并是在保持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资产总值不变的前提下,改变基金份额净值和持有基金份额的对应关系,重新列示基金资产的一种方式。基金份额合并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
生变化。基金份额合并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基金份额合并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合并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2.因基金份额合并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的预期收益。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