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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4 19:23:45 股吧网页版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日兴资管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变更基金名称及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5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易方达日兴资管日经 225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变更基金名称及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的公告

易方达日兴资管日经 225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标的 ETF 为日兴资管日经 225ETF(Listed Index Fund 225)。根据本
基金标的ETF管理人日本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日本日兴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 Ltd.)”将于 2025 年 9 月 1 日更名为
“奥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Amova Asset Management Co., Ltd.)”。经与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
人”)决定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调整易方达日兴资管日经 225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QDII)的基金名称,并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更名

“易方达日兴资管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更名为“易方达奥明日经225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简称“易方达日兴资管日经225ETF(QDII)”变更为“易方达奥明日经225ETF(QDII)”,场内简称“225ETF”、扩位证券简称“日经225ETF易方达”及基金代码“513000”保持不变。

二、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

除因标的ETF管理人名称变更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外,基金管理人还根据基金管理人信息变化、基金运作情况更新了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表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三、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易方达日兴资管日经 225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变更基金名称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附件: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5 日
附件: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1、基金合同

章节 修订前 修订后

三、易方达日兴资管日经 225 交 三、易方达奥明日经 225 交易型开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由易方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 达日兴资管日经 225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QDII)更名而来。易方
第一部分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达日兴资管日经 225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前言

国证监会”)注册。 证券投资基金(QDII)由基金管理人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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