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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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6 年 8 月 3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军工 ETF
基金主代码 512660
申购赎回代码 512661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7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
申购起始日 2016 年 8 月 8 日
赎回起始日 2016 年 8 月 8 日
注:此处基金主代码指二级市场交易代码。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
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
公告。
3、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
3.1 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 1)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和赎回均以份额申请;
( 2)本基金的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
其他对价;
( 3)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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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申购、赎回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 1) 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最
小申购、赎回单位为 100 万份。
( 2) 基金管理人可设定申购份额上限或赎回份额上限,以对当日的申购总
规模或赎回总规模进行控制,并在申购赎回清单中公告。
( 3)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人需求,在法律法
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
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3 申购和赎回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 0.5%
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3.4 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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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