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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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6-20
关于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25年6月19日,并将于2025年6月20日进入清算程序。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场内简称:景顺MSCI
扩位证券简称:MSCIA股ETF景顺
基金代码:51228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 年 4 月 27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规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基金合同》存续期内,如果存在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
人数量不满 200 人情形,但未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但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基金合同存续期内,如果存在连续 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无论是否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监管部门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本基金最后一个运作日为2025年6月19日,自2025年6月20日(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停牌直至终止上市。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前,已于2025年6月13日起停止办理申购业务。进入清算程序后,不再接受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的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也不受相关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财产清算情况,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申请办理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终止上市等业务。
2、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职责: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 6 个月。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四)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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