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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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8
上证 10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 年 9 月 18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上证 10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上证 10 年期国债 ETF
基金主代码 51126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8 月 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
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上证 10 年期国债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5 年 9 月 12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135.624
截止收益分配基 元)
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 3,141,654,164.13
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13.6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25 年度第一次分红。
注:本基金场内及场外份额的收益分配方式均为现金分红。本基金扩位简称为“十年国债
ETF”。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5 年 9 月 22 日(场内) 2025 年 9 月 23 日(场外)
除息日 2025 年 9 月 23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 年 9 月 26 日(场内) 2025 年 9 月 24 日(场外)
分红对象 对于场内份额,分红对象为场内份额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对于
场外份额,分红对象为场外份额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无红利再投资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 号《关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从基金利润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向场内、场外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 2025 年 9 月 24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
划出,其中场内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 2025
年 9 月 25 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
2025 年 9 月 26 日领取现金红利。
(2)本基金场内基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场外基
金份额的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本次收益分配本基金场内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日为 2025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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