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供主做市服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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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31
关于同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上证 10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提供主做市服务的公
告
上证公告(基金)【2025】 479 号
为促进上证 10 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
简称十年国债,基金代码:511260)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2 号——上市基金做
市业务》等相关规定,本所同意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2025 年 03
月 31 日起为十年国债提供主做市服务。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 年 0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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