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江苏高淳国际慢城文化旅游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高淳国际慢城文化旅游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江苏高淳国际慢城文化旅游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以下合称为“本集团”。
1、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1)公司概况
江苏高淳国际慢城文化旅游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江苏高淳国际慢城文化旅游产业投资
有限公司,系由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出资设立的
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阳江镇迎湖桃源 10 号
注册资本:100,000.00 万元
实收资本:100,000.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葛为民
(2)历史沿革
江苏高淳国际慢城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 10 月 20 日,由南京市高淳区人
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出资设立,注册资本 100,00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出资人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股权)。
2018 年 3 月 22 日,经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将南京高淳文化
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划转至江苏高淳国际慢城文化旅游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00万元,实收资本 100,000.00 万元。
2018 年 7 月 20 日,公司更名为江苏高淳国际慢城文化旅游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0 日,根据《关于同意无偿划转国有股权整合重组的批复》(高政复[2023]18 号),
本公司股权无偿划转至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00 万元,实收资本 100,000.00 万元,其中,
南京高淳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股权)出资 100,000.00 万元,占比 100.00%。
2、 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承担本区以固城湖、高淳老街、桠溪国际慢城、游子山“四大片区”为重点的文化商贸旅游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管理工作;承担经营性建设项目运营管理工作;旅游景区投资开发管理;旅游资源开发;酒店业、餐饮业、旅游业投资;旅游文化产品、旅游纪念品开发、
销售;国内外旅游业务;旅游线路、旅游项目开发;会议、会展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文化体育设施、景区游乐设施、基础设施旅游项目、交通设施开发、管理;房地产开发;旅游用品批发、零售;票务代理;道路旅客运输、车辆租赁。
3、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3 月 15 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文化商贸旅游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管理工作、景区运营管理。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各项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如下各项描述。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
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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