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30
德州德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德州德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德州市德发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06年10月,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德州市德发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通知》,德州市财政局出资人民币3亿元设立德州市德发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并于2006年10月10日取得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注册号为371400018033607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9年9月,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德州市德发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德州德达城市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意见》,德州市德发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整体吸收合并德州德达城市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合并后公司名称变更为德州德达城市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2023年12月,公司更名为德州德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30.00亿元人民币。2016年8月11日经德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400793936334L的《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松叶。注册地址德州市天衢新区长河街道东风东路769号德州商务中心C座。
本公司投资人:德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德州财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德州天衢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所属行业为基础设施建设。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广告发布;市政设施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不存在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 2024 年度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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