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8
债券代码:184748.SH/2380087.IB 债券简称:23 南园债/23 南安园区小微债 01
债券代码:271141.SH/2480054.IB 债券简称:24 南园债/24 南安园区小微债
南安市园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终止主体及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之更正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南安市园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披露了《南安市园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终止主体及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经发行人核查,现对已披露的公告进行更正,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更正前:
“(四)终止时间及原因
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未来业务规划及后续工作安排,本公司决定终止中证鹏元对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进行信用评级,近期公司已向中证鹏元发送了《关于终止评级的说明》,决定终止中证鹏元对公司主体及债项的信用评级工
作。2025 年 6 月 17 日,中证鹏元披露了《关于终止南安市园区开发建设集团有
限责任主体及“23 南园债/23 南安园区小微债 01”债项评级的公告》,原评级有效
期截至 2025 年 6 月 17 日。”
更正后:
“(四)终止时间及原因
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未来业务规划及后续工作安排,本公司决定终止中证鹏元对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进行信用评级,近期公司已向中证鹏元发送
了《关于终止评级的说明》,决定终止中证鹏元对公司主体及债项的信用评级工
作。2025 年 6 月 17 日,中证鹏元披露了《中证鹏元关于终止南安市园区开发建
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体评级的公告》、《中证鹏元关于终止南安市园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评级的公告》,原评级有效期截至 2025 年 6 月17 日止。”
除上述更正事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二、影响分析
本次更正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有效性产生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安市园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终止主体及债项信用评级的公告之更正公告》之盖章页)
南安市园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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