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30
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财通证券”)作为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一期)和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一期)的主承销商,按照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出具本报告。
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外公布的《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24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财通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财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金敏
成立日期:2001 年 11 月 3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83736030376C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土地整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销售;房屋拆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控股股东为东阳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东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债券基本情况
(一)23 东车 01/23 东阳城投专项债 01
1、债券名称: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一期)。
2、发行人: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发行总额:9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5 个计
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票面利率:3.40%。
6、起息日:2023 年 12 月 28 日。
7、计息期限及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30 年每年的 12
月 28 日。若投资者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5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并且发行人选择将回售部分债券进行注销,则注销部分债券付息日为2024年12月28日至2028
年 12 月 28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 年末分别按债券发行总额 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后,自债券存续期第 5 年至第 7 年,发行人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的 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应获利息进行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二)24 东车 01/24 东阳城投专项债 01
1、债券名称: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城市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券(第一期)。
2、发行人:东阳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发行总额:9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5 个计
息年度末附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票面利率:3.15%。
6、起息日:2024 年 2 月 5 日。
7、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5 年至 2031 年间每年的 2 月 5 日。若
投资者于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第 5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并且发行人选择将回售部
分债券进行注销,则注销部分债券付息日为 2025 年 2 月 5 日至 2029 年 2 月 5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 年末分别按债券发行总额 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后,自债券存续期第 5 年至第 7 年,发行人分别按照剩余债券每百元本金值的 20%、20%、2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当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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