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30
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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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嘉兴市南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4 月 8 日,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330402065623524G,注册资本为124,840.00 万元,由嘉兴市南湖投资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
公司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凌公塘路 1733 号 2 幢 219 室。
法定代表人:詹国伟
2、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屋拆迁及社会事业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实业投资;旅游资源开发;资产经营管理;园林绿化建设;绿化养护;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受政府委托从事土地整理、土地开发和利用、土地收储;其他政府性市政项目代建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决议批准报出。
4、营业期限
公司营业期限自 2013 年 4 月 8 日至 2063 年 4 月 7 日。
5、报告期合并范围
本公司 2023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共 32 户,详见本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
益”。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比上期增加 2 户,详见附注七。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
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
母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
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
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形成的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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