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30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经西安市人民政府(市政发[2001]115 号文)批准,由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西安经开管委会”)兴办的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9月5日取得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916101327299533089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西安经开管委会于 2018 年 12 月下发《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划拨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有关事宜的通知》,将其持有的西安经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国有股权无偿划拨给西安经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度西安经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债转股方式增资 1,700,000,000.00 元,
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 3,100,000,000.00 元,实收资本 3,100,000,000.00 元。
2020 年西安经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增资 4,900,000,000.00 元,增资后
注册资本为 8,000,000,000.00 元,实收资本 8,000,000,000.00 元,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完成上述工商信息的变更。
2021 年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增资 399,955,953.28 元,增资后注册资本
8,399,955,953.28 元,实收资本 8,399,955,953.28 元,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完成上述
工商信息的变更。
2022 年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增资 639,929,525.25 元,西安经发控股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持有的西安经发城运文化体育产业有限公司 90.00%股权对本公司
增资 13,182,285.73 元,增资后注册资本 9,053,067,764.26 元,实收资本 9,053,067,764.26
元,本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完成上述工商信息的变更。
法定代表人:席保军
企业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中段 16 号白桦林国际 A 座 10-11 层
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热力生产和供应;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2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
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持续经营
管理层认为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承诺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一)会计年度
本公司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二)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在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财务报表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计量属性进行计量,包括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公司一般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当会计要素的金额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并能够保证取得且可靠计量时,采用公允价值、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或现值。
(四)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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