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2
债券简称:23 蓉产 01/23 成产业债 01 债券代码:271002.SH/2380309.IB
24 蓉产 01/24 成产业债 01 271127.SH/2480027.IB
24 蓉产 02/24 成产业债 02 271172.SH/2480070.IB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涉及公司董事发生变动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权代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五年五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22 年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都产业集团”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权代理人”、“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发行人公司董事发生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变动和依据
根据《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王慧同志退休免职的通知》(成国资人〔2025〕22 号),王慧同志退休,免去其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职务。
(二)相关决策情况
上述人员任免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公司董事变动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情况及偿债能力良好。
中信证券作为“23 蓉产 01/23 成产业债 01”、“24 蓉产 01/24 成产业债 01”、
“24 蓉产 02/24 成产业债 02”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债权代理协议》等相关约定出具本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及《债权代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权代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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