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9 19:05:43 股吧网页版
270125:阜阳兴达盛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阜阳兴达盛发展有限公司

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附注

1、公司基本情况

1.1 公司概况

阜阳兴达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1 日注册成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41200083667424P,注册地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向阳街道颍滨南路 171
号 6 号楼,现总部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向阳街道颍滨南路 171 号 6 号楼。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企业总部管理;房屋拆迁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树木种植经营;林业产品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谷物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豆及薯类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防洪除涝设施管理;停车场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住房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决议批准报出。

1.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本公司 2025 年 1-6 月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5 户,详见附注“7、在其他主体中的权
益”。本公司本期合并范围比上期增加 1 户,详见附注“6、合并范围的变更”。

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2.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
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2 持续经营

管理层认为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预计
未来 12 个月内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3.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3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5.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指参与合并的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企业合并。

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