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债券代码: 270090.SH 债券简称: 23 宿州 01
债券代码: 2380240.IB 债券简称: 23 宿州高新债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2023 年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
2025 年度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一)
债权代理人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子实路 1589 号)
2025 年 4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3 年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3 年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以下简称“《债权代理协议》”)、《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变更及取消监事的公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州高新”、“公司”或“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债权代理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盛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录
一、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3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3
三、本期债券的重大事项 ......4
四、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4
五、债权代理人联系方式 ......6
一、本期债券核准情况
本期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928 号”文件同意注册并公开发行。
2021 年 11 月 1 日,发行人出具了董事决议,同意本期债券发行。
2021 年 12 月 1 日,发行人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本期债券发行。
2023 年 7 月 31 日,宿州高新成功发行“2023 年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公司债券”债券,发行规模为 5.50 亿元。
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债券名称:2023 年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23宿州高新债”/“23 宿州 01”)。
2、发行人: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接受注册通知书文号:证监许可〔2023〕928 号。
4、发行规模:人民币 5.50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 30%、30%、40%的比例偿还债券本金。
6、债券利率:4.00%。
7、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的面值为 100 元,平价发行。
8、发行方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以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簿记建档场所和系统向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
9、发行对象:在主承销商设置的发行网点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3 年 7 月 31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7 月 31 日。
12、还本付息的方式及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每年付息时按债权登记日日终在债券登记托管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各债券持有人所持债券面值所应获利息进行支付。本期债券设置本金提前偿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 年末逐年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 30%、30%、40%的比例偿还本金,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到期兑付款项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3、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8 年 7 月 31 日。
1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 5.5 亿元,3.3 亿元用于宿州
市汴河安置区项目,2.2 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15、信用级别: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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