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07
关于宁海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发
生变动及撤销监事会并成立审计委员会的
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23 宁海国投债 01/23 宁控 01 2380212.IB/270074.SH
21 宁海国投债 01/21 宁控 01 2180522.IB/184177.SH
债权代理人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 10 号兆泰国际中心 A 座
15 层)
2025 年 1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2021 年第一期宁海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23 年第一期宁海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宁海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由债权代理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债权代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方正承销保荐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债券基本情况
2021 年宁海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21年 12月 8日出具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宁海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通知》(发改企业债券〔2021〕255号)文件批准公开发行。
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已发行两期债券包括 2021 年第一期宁海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21 宁海国投
债 01”或“21 宁控 01”)和 2023 年第一期宁海县国有资产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简称“23 宁海国投债 01”或“23 宁控
01”)。其中,21 宁海国投债 01 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起息,发行
规模为 5.00 亿元,票面利率为 4.03%,期限为 7 年期,同时设置本
金提前偿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本金,付息日为 2022年至 2028年每年的 12月 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兑付日为 2024年至 2028年每年的 12月 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
工作日);23 宁海国投债 01 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起息,发行规模为
7.00亿元,票面利率为 4.00%,期限为 7年期,同时设置本金提前偿付条款,在债券存续期的第 3、4、5、6、7 年末分别按照债券发行总额的 20%、20%、20%、20%、20%的比例偿还本金,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30 年每年的 7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兑付日为 2026 年至 2030 年每年的 7
月 13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1 宁海国投债 01 和 23 宁海国投债 01 仍在
存续期内。
二、本次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 2025 年 1 月 3 日披露的《宁海县国有资产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发生变动及撤销监事会并成立审计委员会的公告》,人员变动及撤销监事会并成立审计委员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本次人员变动前原任职人员如下:
姓名 原任职务
蒋明阳 董事、副总经理
高燕燕 监事会主席
张敏春 监事
屈晓霞 监事
陈巧群 监事
胡青山 监事
(二)人员变动及撤销监事会并成立审计委员会的原因和依据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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