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21
债券简称:23 国丰 01/23 国丰债 01 债券代码:270035.SH/2380185.IB
关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发生变动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发行人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 267 号)
债权代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5 年 4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2022 年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2022 年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丰集团”、“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债权代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债券基本情况
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企业债券[2023]49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企业债。
2023 年 6 月 9 日至 2023 年 6 月 12 日,发行人成功发行 2023 年第一期烟台
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3 国丰 01/23 国丰债 01,债券代码:270035.SH/2380185.IB),本期债券总发行规模 10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二、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披露了《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
事长发生变动的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董事变动情况
1、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荣锋先生,出生于 1965 年 1 月,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作简历:1984
年 7 月至 2018 年 10 月期间,历任烟台市财政驻厂员管理处工业科科员,栖霞县
臧家庄镇挂职副镇长,烟台市财政驻厂员管理处副科长,烟台市国资委统计评价科副科长、统计评价科科长、总会计师、副主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关于王浩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烟任〔2025〕10 号),委派王浩同志为国丰集团董事、董事长,不再委派荣锋同志为国丰集团董事长、董事。
3、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王浩同志,出生于 1977 年 8 月,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工作简历:
1999 年 7 月至 2025 年 3 月,历任莱山区初家镇党政办公室秘书,莱山区黄海路
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秘书,莱山区委办公室调研室秘书、党政办秘书,挂职烟台高新区盛泉工业园区管委副主任,莱山区解甲庄镇党委副书记,共青团莱山区
委书记,共青团烟台市委员会副书记、党组成员,招远市常委、副市长,招远市委副书记;烟台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等职。2025 年 3 月至今,任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4、人员变动所需决策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董事变更已履行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影响分析
此次董事长变更系发行人正常人事变动,不会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的有效性,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三、影响分析
截至发行人该重大事项公告出具之日,发行人经营状况总体良好、盈利情况正常,未发生债务违约等情况。上述人员变动属于正常人事变动,预计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2022 年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2022 年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
关约定,中信证券作为 23 国丰 01/23 国丰债 01 的债权代理人,出具本临时债权
代理事务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持续跟踪发行人的重大事项发生情况,并将严格按照《2022年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之债权代理协议》《2022 年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履行债券债权代理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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