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2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776 号文注册,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人民币 100 亿元(含 100 亿元)公司债券。根据《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发行规模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
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发行工作已于2026年2月2日结束,全场认购倍数为5.0倍,本期债券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票面利率为1.78%。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有关要求。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
本期债券承销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合计认购1.00亿元,报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接受债券发行相关方委托或者指令进行操纵发行定价、利益输送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认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此页以下无正文)
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牵头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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