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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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本期债券发行前,截至2025年6月末,本公司的净资产为10,768,693.76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9,298,299.86万元,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2.88%。本期债券发行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9,729.17万元(2022年、2023年和2024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倍。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3,913,823.34万元、4,160,146.29万元、4,433,893.00万元和5,031,976.74万元;应付债券余额分别为2,693,656.74万元、2,609,388.33万元、2,999,529.50万元和2,728,833.14万元;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666,267.36万元、1,582,604.55万元、1,289,454.68万元和1,533,987.5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585,717.75万元、1,269,883.55万元、1,234,707.89万元和1,123,648.52万元。发行人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有息债务规模快速增长,如果发行人无法有效控制债务规模,将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带来压力,不断增加的融资费用也将影响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88,844.36 万元、479,907.73 万元、290,366.28 万元和 27,030.50 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存在一定波动。由于发行人的业务模式决定了其现金流出与相应现金流入之间存在一定时滞,且近年发行人处于扩大业务规模,增加投资的阶段,故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呈一定波动态势。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扩大,项目资金需求的进一步增加将可能对发行人的经营活动及偿债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发行人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551,644.51万元、4,483,494.11万元、4,581,055.39万元和4,432,104.43万元,占发行人资产总额的16.97%、16.08%、15.89%和15.28%,发行人存货主要由土地使用权、工程施工和开发成本构成。公司存货余额较大,且变现能力较弱,可能对发行人的资产流动性及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五)发行人主营业务涵盖商品销售、贸易、工程施工、房地产、交通运输、资源类等,若毛利率较高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收入持续萎缩,毛利率较低的商品销售收入持续增加,可能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带来不利的影响。
(六)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复函》(洪府办字〔2022〕367号),经南昌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将南昌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49%股权无偿划转至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8月9日,水天集团与市政集团签署了《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2022年9月13日,南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至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洪国资字〔2022〕126号),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富春环保20.49%无偿划转至市政集团。2022年11月3日,水天集团和市政集团完成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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