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0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 6号京投大厦 2号楼 9层 908室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四期)
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 20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
增信情况 本期债券无增信安排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
联席主承销商(排名不分先后) 份有限公司、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AAAsti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排名不分先后)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 119 号
路 111号 号楼 东方证券大厦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
路 5号院 13号楼 A座 11- 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街 8号院 1号楼 7至 18 层 门外大街 29号 1-9 层
21 层 101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 明
发行人承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注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发行出具的审核意见,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提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未来北京轨道交通将承担客运的骨干任务,轨道交通在北京市公共交通领域
的地位更加重要。2022 年 7 月 8 日,北京市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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