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2183号文注册,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集团”或“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的一年期以上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短期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注册文件项下的第四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50,000.00万元(含150,000.00万元)。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10年期。本期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25年12月5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15亿元,票面利率为2.44%,认购倍数为2.3933倍。
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联方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
本期债券存在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认购的情形,具体如下: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参与认购并合计获配2.2亿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参与认购并合计获配3.2亿元;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参与认购并合计获配2.2亿元;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参与认购并合计获配2.2亿元;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参与认购并合计获配0.5亿元。
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认购报价公允、程序合规。
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承销机构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承销机构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承销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承销机构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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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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