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5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含12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已于2025年10月10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5〕2251号)。
根据《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发行公告》,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发行期限为10年期。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25年12月5日结束,本期债券(债券简称:25闽能05,代码:244272)实际发行规模3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2.46%,认购倍数为3.7333。
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未参与认购。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方参与认购并合计获配8,000万元。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并合计获配4,000万元。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参与认购并合计获配4,000万元。前述报价公允,程序合规。
特此公告。
(此页无正文,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