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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07 17:42:19 股吧网页版
244161: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07


证券代码:244161 证券简称:25 诚泰 02
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受托管理人

签署日期:2025年11月

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94 号文注册公
开发行面值不超过(含)2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2、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含)人民币 5亿元,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本期债券无评级。

5、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6、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并在第 1 年、第 2 年末分别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
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本期债券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11 月 10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专业机
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8、本期债券采取询价配售的方式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可通过上交所信用债券集中簿记建档系统直接申购或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申购,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 万元,超过 1,000 万元的必须是 5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
的除外。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第三条第六款。

9、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0、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1、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招标、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承诺不会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发行人承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会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会直接或者通过其他主体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会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会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承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上述行为。

12、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则视为作出以下承诺:不得协助发行人从事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不得通过合谋集中资金等方式协助发行人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不得为发行人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提供通道服务,不得直接或者变相收取债券发行人承销服务、融资顾问、咨询服务等形式的费用。资管产品管理人及其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员工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上述行为。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诚泰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查询。
14、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5、如遇市场变化,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延长本期债券的簿记时间或者取消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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