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4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雄安新区启动区华能总部)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七期)
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人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20.0亿元(含20.0亿元)
增信情况 无担保
牵头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体评级结果 主体评级AAA/债项评级AAAsti
评级机构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牵头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
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 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号楼 南塔楼 10-19 层 1508 号
B7 栋 401
2025 年 9 月 22 日
声明
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除非另有说明或要求,募集说明书摘要所用简称和相关用语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重大事项提示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资产负债率仍保持在相对高位,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70.87%、70.08%、68.75%及68.93%。在本次债券发行完毕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将继续保持较高水平,发行人债务负担较重,虽符合电力行业特点,但有可能对债券到期兑付造成一定影响。
(二)2022年末、2023年末、2024年末及2025年6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0.79、0.76、0.70及0.77,速动比率分别为0.75、0.72、0.66及0.71,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覆盖水平相对较低,说明短期内债务偿还压力较大,虽符合电力行业特点,但有可能对流动负债偿付造成一定压力。
(三)发行人资本支出规模较大,2022年、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6月,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145,951.57万元、-16,356,065.09万元、-16,160,615.01万元和-5,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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