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24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
司债券(第七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20.0亿元(含20.0亿元)
增信情况 无担保
牵头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体评级结果 主体评级AAA/债项评级AAAsti
评级机构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牵头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
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 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号楼 南塔楼 10-19 层 1508 号
B7 栋 401
签署日期:2025 年 9 月 22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或“华能集团”)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一年期以上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 350 亿元,短期公司债券面值余额不超过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3〕2252 号)。发行人批文有效期截
止日为 2025 年 9 月 26 日,本次批文项下债券发行总额在批文规模内。
2、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七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注册文件项下第十六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
品种一发行期限为 5+N 年期,品种二发行期限为 10+N 年期。
3、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信用等级为 AAAsti,品种二的信用等级为AAAsti。
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5,442.26 亿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平均净利润为 129.05 亿元(2022 年、2023 年、2024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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