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1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
公告
发行人: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重要事项提示
1.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215 号”文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80 亿元(含)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批文项下第二次发行。
2.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债券简称为“25 皖能 02”,债券代码为 243791,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亿元(含),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系统申购情况决定实际发行规模。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评级。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5,705,858.52 万元(2025 年 6 月末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3.9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29.31%;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18,214.50 万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2024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14,408.69 万元、411,759.73 万元和 328,475.08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本期债券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新债券交易系统与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6.期限:本期债券期限 3 年。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1.40%-2.4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T-1 日)以簿记建档形式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
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T-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的簿记建档场所为簿记管理人自有专门场所。本期债券发行采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簿记建档系统(以下简称“簿记建档系统”)集中簿记建档的方式,面向《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规定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申购由发行人、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发行”之“(六)配售”。
10.发行对象为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通过簿记建档系统进行,投资者通过簿记建档系统提交认购订单,未通过簿记建档系统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将《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等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专业机构投资者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超过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得协商报价或者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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