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债券代码:243768.SH 债券简称:25 财信 01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归还“25 财信 01”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 年 11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25 财信01”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华创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创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
一、“25 财信 01”的基本情况
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金控”、“发行人”)于 2025年 8 月 13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724 号)。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 亿元的公司
债券。发行人于 2025 年 9 月 8 日完成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湖
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债券代码:“243768.SH”,债券简称:25 财信01)。
二、“25 财信 01”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关于发行人归还“25 财信 01”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现就相关事项报告如下:
根据本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相关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回售公司债券本金和其他有息债务。在有息债务偿付日前,发行人可以在不影响偿债计划的前提下,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如发行人将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由发行人财务管理部提出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申请,最终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发行人将采取有效内部控制措施,合理配置补充流动资金,确保临时补流不违反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约定,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实施。发行人将提前做好临时补流资金的回收安排,于临时补流之日起 12 个月内或者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的相应付款节点的孰早日前,回收临时补流资金并归集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5 年 9 月 10 日,发行人将本期债券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
19.94 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内部审批通过。
2025 年 9 月 16 日,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发行人将上述用
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16.169 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5 年 11 月 25 日,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发行人已将上
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3.031 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剩余0.74 亿元继续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影响分析
目前,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事项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华创证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对“25 财信 01”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前述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持续跟进,并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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