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9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华山路 808 号徽盐世纪广场 A 座)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发行人: 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金额: 人民币 30 亿元
本期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8.50 亿元
发行期限: 品种一:3 年期;品种二:5 年期
增信情况: 无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 无评级
主体信用评级机构: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 1018 号)
发行公告签署日:2025 年 9 月 9 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451 号核准。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8.50 亿元(含 8.50 亿元)。
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设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本期债券各品种总计发行规模不超过 8.50 亿元(含8.50 亿元)。
2、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为无评级债券。最近一期末合并口径净资产 436.29 亿元(2025 年 3 月末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6.13 亿元(2022 年-2024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3、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4、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
5、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本期债券品种一发行期限为 3 年期,品种二发行期限为 5 年期。
7、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1.5%-2.3%,品种二票面利率询价
区间为 1.6%-2.5%。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T-1 日)以簿
记建档形式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T-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本
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信用债券集中簿记建档系统集中簿记建档的方式,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下申购由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9、根据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10、本期债券采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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