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1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七期)发行结果公告
发行人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283号)同意注册。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七期)发行公告》,本期债券拟发行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基础计息周期为5年,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5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本期债券设置续期选择权、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赎回选择权。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25年9月11日结束,实际发行金额2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2.17%,认购倍数为2.37。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券认购。
本期债券存在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认购的情形,具体如下: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参与认购并合计获配3.20亿元;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参与认购并合计获配3.30亿元;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并获配2.00亿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参与认购并合计获配3.30亿元;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联方参与认购并合计获配2.10亿元;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并获配1.00亿元;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参与认购并合计获配2.20亿元;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参与认购并获配1.20亿元。
承销机构及其关联方认购报价公允、程序合规。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